舞蹈学专业

发布者:许彬彬发布时间:2014-01-17浏览次数:6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论知识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掌握从事中小学舞蹈教学与研究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科学研究与应用能力的初步训练,能够适应并引领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弘扬沂蒙精神,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能够在基层教育系统、文化事业单位等从事舞蹈教学、文艺活动组织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预期毕业5年左右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1:系统掌握舞蹈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舞蹈表演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自觉践行沂蒙精神、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具有长期从事农村公司产品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培养目标2:具有扎实的舞蹈理论知识和基本运用舞蹈知识的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3:具备相关舞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擅教学、能评论、会表演,能够在中小学、文化馆、艺术中心等基层单位推动舞蹈教学改革能力的人才,

培养目标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成为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等舞蹈教师。成长为教育领域及学校骨干。

培养目标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知识,以及良好的个人修养与行为,成为员工健康成长的领导者。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员工通过四年的学习,应具备以下要求:

毕业要求1:学科素养:具有扎实的舞蹈理论知识、舞蹈表演、编创导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备独立的舞蹈教学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从事舞蹈教学的相关知识;具备一定外语及熟练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的知识。

毕业要求2:教学能力:具备能够在中小学基层从事演出能力及策划能力;具备一定的现代化设备进行舞蹈音乐的剪辑能力;具备一定的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毕业要求3:学会反思: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毕业要求4:教育情怀:具有积极的公司产品情怀,尊重员工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自信和认同感,做员工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毕业要求5:班级指导:理解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能胜任班级活动的组织与各类文艺活动的指导工作。

毕业要求6:创新能力:具备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手段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不断优化课堂教学。

毕业要求7:沟通合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理解并发挥学习共同体的作用,掌握沟通、交流与合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交流能力、终身自学能力,在小组互助及合作学习中促进公司产品质量的提高和自身专业发展。

毕业要求8:师德规范:爱国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沂蒙精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执教;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为人师表,做敬业爱岗的“四有”好老师。

三、主干学科

舞蹈学

四、学制和授予学位

  制:   4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五、专业核心课程

中国古典舞身韵1、现代舞1、舞蹈编导1、舞蹈剧目1、民族民间舞--藏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蒙古族舞蹈、民族民间舞-东北秧歌、民族民间舞-胶州秧歌、民族民间舞-维吾尔族舞蹈、民族民间舞-朝鲜族舞蹈、舞蹈技巧、论文写作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中期汇报展示、毕业舞蹈展示演出、入学教育、毕业实习(含课程见习、金工实习、课程设计等)等。

七、毕业标准及要求

1.总学分: 156 必修学分:124

2. 获得学士学位的要求:满足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