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163

关于组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省委高校工委与省检察院共同组织了高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统一安排,1120日下午,山东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报告团将赴我司开展高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

本次活动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社会化预防宣传新机制的重要步骤。各基层党组织要从深入推进党的建设高度,深刻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二、活动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活动时间:2015112015:00-17:00

活动地点:沂蒙大讲堂三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全校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沂水校区、费县校区处级领导干部;全校专兼职辅导员;人事处、学术部、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和实验设备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招生办公室等单位全体人员。

请各单位于111912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请假人员名单电子稿报纪委办公室(jw@lyu.edu.cn)。

三、注重巩固宣讲效果

宣讲结束后,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心得体会等形式,进一步巩固巡回宣讲活动的成效。同时对照巡回宣讲的内容,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积极堵漏建制,健全内控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各种腐败现象发生。

请各单位于1123日下午5点前将宣讲活动讨论情况(电子稿)发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jw@ly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51117